学科名称:材料科学与工程(归属一级学科:材料科学与工程) 学科代码:0805
Material Science and Engineering
一、培养目标
本学科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材料科学与工程领域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业人才。具体要求如下:
1.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树立科学世界观和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具有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而奋斗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 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艰苦奋斗、求实创新的精神,掌握本学科有关研究方向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了解本学科有关研究方向的现状及发展动态。
3. 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能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掌握一门外语,能熟练阅读本专业文献资料和撰写论文摘要及科技论文,具有初步的听、说能力。
4. 掌握锻炼身体的基本技能,养成科学锻炼身体的习惯,身体健康。
二、研究方向
1.凝固理论与凝固技术
主要研究熔体的结构、形核、晶体的生长特性、固/液界面、凝固组织控制技术等;研究材料包括金属、半导体和氧化物。
2.优质轻质合金
主要研究新型高比强度、高比模量优质轻质合金及其复合材料的组织和性能。
3.特种钢与智能材料
主要研究耐热合金、高强度新型贝氏体钢、形状记忆合金的组织性能及其在兵器、火电厂亚临界和超临界机组、石油矿山工程机械等方面的应用。
4. 合金的精密成型技术
主要研究铝、镁、铜、钢的成型原理与成型工艺。
5. 功能单晶材料
主要研究氧化物单晶、金属单晶、半导体单晶等的生长技术、物理性能及其器件开发。
6. 功能玻璃材料
主要研究红外玻璃材料的成份设计、合成工艺、组织、性能及其器件开发。
7. 纳米材料
主要研究氧化物、金属和半导体纳米材料的制备技术、组织和性能。
8. 陶瓷材料
主要研究耐热耐磨陶瓷材料的成型工艺、组织、性能及其应用。
9. 高分子材料
主要研究高分子分子设计、合成、表征及其性能,以及高分子材料的成型加工及其应用。
三、学习年限和学分
全日制硕士生学制一般为两年半,课程学习及实践时间安排为一年半,学位论文工作不少于一年。硕士生应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任务,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方可毕业并授予学位;若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学习任务者,根据具体情况可适当延长学习期限,但延长期限最多不得超过一年。
四、培养方式与方法
1. 政治理论学习与经常性政治思想教育相结合。
2. 课程学习与课题研究及教学实践并重。课程学习不合格者(包括学位课不及格,课程学习总学分未达到规定要求)不能进入学位论文研究。
3. 采取指导教师把关和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导师负责制定出研究生的个人培养计划,确定论文选题方向。硕士生的开题报告和论文研究方案,应经研究生指导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后方可进行。
4. 在硕士生课程学习及论文研究期间,指导教师应定期严格考查研究生学习和研究情况,督促研究生勤奋学习和研究。研究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自觉刻苦学习,独立完成学位论文。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
1.课程设置中的学位课主要应是学科基础课及学科专业基础课,注重基础性、宽广性。非学位课程应强调扩大专业知识面,具有先进性和实用性。
2.本学科硕士生课程学习和实践环节的总学分必须修满32分,其中学位课必须修满19学分,包含公共学位课11学分,本学科的专业基础学位课8学分。根据不同的研究方向,学位课中的专业基础课在附表中选定,选修课可在附表中选择,也可适当跨院(部)、跨学科选修课程,选修课不少于12学分,实践环节不少于1学分,补修本科课程不计学分。课程学习必须在入学后第3学期内全部完成。
课程设置及学分见后表。
六、学位论文
1.学位论文的选题与开题
学位论文选题应着重选择对国民经济具有实用或理论意义的课题;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应在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开题报告需先由指导教师审查,审查通过后,由学院组织开题报告,开题报告会应有3名以上具有研究生培养资格的教师参加。
2.学位论文的中期考核
学位论文的中期考核在第四学期进行。考核由学院统一组织,中期考核组由3名以上具有研究生培养资格的教师组成。
3.学位论文的要求
1)硕士学位论文至少应在理论分析、设计方案、测试技术、仪器设备、工艺方法等方面有一定的新见解或改进;
2)硕士学位论文应由学生本人独立完成,与他人共同研究的部分应加以说明;
3)硕士论文的写作及打印应符合《西安工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规范》。
4.学位论文答辩
硕士生在申请答辩之前,要求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至少发表1篇论文,且为第一作者(若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本人为第二作者,可认定学生为第一作者)。申请答辩手续及答辩程序要严格执行学校的有关程序和规定。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的成员可由具有高级职称的5名以上教师组成,导师可以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之一。答辩通过后,经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合格后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工程领域名称:材料工程 工程领域代码:430105
一、培养目标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材料科学与工程领域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应用、复合式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的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树立科学世界观和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身心健康,具有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而奋斗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掌握所材料领域的基础理论、先进技术方法和手段,在该领域某一方向上具有独立从事工程设计、工程实施,工程研究、工程开发、工程管理等能力;
3.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能独立担负专门的工程技术工作。掌握一门外语,能熟练阅读本专业文献资料和撰写论文摘要及科技论文,具有初步的听、说能力。
二、研究方向
1.优质轻质合金与复合材料
主要研究新型高比强度、高比模量优质轻质合金及其复合材料的组织、性能及工程应用。
2.特种钢与智能材料
主要研究耐热合金、高强度新型贝氏体钢、形状记忆合金的组织性能及其在兵器、火电厂亚临界和超临界机组、石油矿山工程机械等方面的应用。
3. 合金的精密成型技术
主要研究铝、镁、铜、钢的成型原理、成型工艺及工程应用。
4. 单晶材料及其生长技术
主要研究氧化物单晶、金属单晶、半导体单晶等的生长技术、物理性能、器件开发及其工程应用。
5. 功能玻璃材料及器件
主要研究红外玻璃材料的成份设计、合成工艺、组织、性能、器件开发及其工程应用。
6. 纳米材料及器件
主要研究氧化物、金属和半导体纳米材料的制备技术、组织、性能、器件开发及其工程应用。
7. 陶瓷材料及器件
主要研究耐热耐磨陶瓷材料的成型工艺、组织、性能、器件及其工程应用。
8. 高分子材料及成型技术
主要研究高分子分子设计、合成、表征及其性能,以及高分子材料的成型加工及其工程应用。
三、学习年限和学分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最长不超过4年。
总学分不低于36学分,其中公共课8学分,专业基础课不低于10学分,选修课不低于8学分,专业实践环节10学分。
工程硕士生应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任务,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方可毕业并授予学位;若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学习任务者,根据具体情况可适当延长学习期限,但延长期限最多不得超过两年。
四、培养方式
1. 政治理论学习与经常性政治思想教育相结合;
2. 课程学习与课题研究及教学实践并重。课程学习不合格者(包括学位课不及格,课程学习总学分未达到规定要求)不能进入学位论文研究;
3. 采取指导教师把关和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导师负责制定出研究生的个人培养计划和专业实践计划。硕士生的开题报告和论文研究方案,应经研究生指导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后方可进行;
4. 在硕士生课程学习及论文研究期间,指导教师应定期严格考查研究生学习、研究和实践情况,督促研究生勤奋学习和研究。研究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自觉刻苦学习,独立完成学位论文。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
课程设置中的学位课主要应是学科基础课及学科专业基础课,注重基础性、宽广性。非学位课程应强调扩大专业知识面,具有先进性和实用性。
六、实践环节
实践环节累计工作量不得少于320学时(每周20学时,按16周计算),计算总学分为10学分。
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校期间必须参加不少于半年的专业实践,应届毕业生原则上不少于一年。研究生应该在完成全部课程学习计划后方可进入专业实践阶段,专业实践可以是在校完成导师课题,同时鼓励到企业、研究所实习。
研究生应在第二学期结束前与导师一起制定并填写《西安工业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并报材化学院。
实践环节结束后,研究生应撰写不少于5000字的专业实践报告,并填写《西安工业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考核登记表》。
学院组织有校内外专家、现场实践单位负责人参加的专业实践报告会,有研究生本人回报实践工作,根据现场实践工作量、综合表现和时间单位反馈意见等,按照“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评定成绩。及格以上的研究生获得10学分,不及格不计学分。专业实践环节考核不通过者,不得申请毕业和学位论文答辩。
七、学术活动及学术论文
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校期间要积极参加学术活动,至少参加学术报告3次。
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结合本人的专业实践环节进行总结和提炼,以第一作者(若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本人为第二作者,可认定学生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1篇或以上学术论文;或结合本人的专业实践工作撰写1篇调研报告。
八、学位论文
1.学位论文的选题与开题
学位论文选题应着重选择对国民经济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的课题;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应在第三学期开学初完成;开题报告需先由指导教师审查,审查通过后,由学院组织开题报告,开题报告会应有3名以上具有研究生培养资格的教师参加。
2.学位论文的中期考核
学位论文的中期考核在第四学期开学初进行。考核由学院统一组织,中期考核组由3名以上具有研究生培养资格的教师组成。
3.学位论文的要求
1)硕士学位论文至少应在设计方案、测试技术、仪器设备、工艺方法等方面有一定的见解或改进;
2)硕士学位论文应由学生本人独立完成,与他人共同研究的部分应加以说明;
3)硕士论文的写作及打印应符合《西安工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规范》。
4.学位论文答辩
申请答辩手续及答辩程序要严格执行学校的有关程序和规定。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的成员可由具有高级职称的5名以上教师组成,导师可以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之一。答辩通过后,经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合格后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